领养的孩子法律上属于自己吗

律师解析

收养关系成立法律地位就和亲生子女一样。

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

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