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业歇业停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暂时停止营业,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也就是企业以后都不在经营了;
歇业还对应注销的概念。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这个是实际上终止经营,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是法律认定的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