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法律主观: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如下: 1.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法律关系,而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