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日期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日期是2015年7月1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