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中学读了一学期,又来小学读五年级,是否违法,有相关法律否?

学生回家后又来读小学五年级,并不违法。如果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