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孩被抢走 什么情况下失踪不到24小时必

12月19日23时许,一则寻人启事在网上传开。据网友称,19日上午8时许,河北保定曲阳县晓林乡崔家庄村一名叫郭婷婷的23岁女孩,在上班路上被五六名男子强行拉上一辆白色别克商务车,去向不明。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郭婷婷的父亲郭玉民,并证实了此事。据晓林乡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此事正在调查中。如果您看到该女孩或有相关线索,可联系警方及家人。

某些情况下失踪不用等24小时报警

相信许多人对于去年热映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记忆犹新,影片中,父亲发现孩子丢失,到派出所报案,对方却以“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为由拒绝了他。很多观众看后心里产生疑问:难道失踪都要等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吗?如果是这样,要真是犯罪的话,岂不是给了犯罪分子充足的时间?

为明确立案制度,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结合本案,有人目睹失踪女孩被人强拉上车的情形,又从其亲属处证实女孩确实失踪,这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失踪妇女可能被拐卖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