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除邻居违建围墙

法律主观:

我可以拆除邻居的违法建筑吗-案例 网友咨询: 5年前,我的邻居超出有关部门批示的使用权范围翻建宅院,挤占了我家门前的过道,由于当时并不影响我通行,我没有提出异议。今年初,我新购置了一辆农用三轮车,常因过道狭窄进出不便。为此,我多次找邻居协商。但邻居认为5年前我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就无权要求改变现状。请问,我是否可以将其拆除呢? 法律分析: 1、你无权拆除邻居的违法建筑,但可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举报,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下发书面裁决,责令邻居限期拆除其违法建筑。如果邻居拒绝自行拆除,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申请 法院 强制执行 。 2、5年前你没有提出异议并不影响邻居超范围翻建宅院违法性的成立,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任何人占用都必须经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邻居在批示的范围之外翻建宅院是违法的,其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你可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举报,但无权自己动手直接将这部分违法建筑拆除。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