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很多人都会进行公证,因为公证的话是由很多效力的,再进行公证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很多的要求的,必须准备好资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去公证处办理。那么,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公证的效力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一)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三)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三、授权委托书公证如何办理
第一,委托人为居民个人的,准备好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第二,如果委托人为法人的,准备好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第三,居民和法人都要准备好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委托书文本、授权委托书。然后去公证机构办理即可。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第十二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证认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公证认证需要准备好公证的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