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第一刑事辩护律师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刘鑫将会出庭,这是否会影响到审判结果?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2月16日,江歌母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人格权纠纷案件将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2月13日,刘鑫辩护律师胡贵云告知天目电视记者,此次开庭审理,刘鑫将到庭。
2021年1月10日,此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宣判被告方刘鑫赔付69.6万余元。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辩护律师胡贵云以邮递的方法,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提交了上诉书。
报载,在其中还包括刘鑫的一份尤其申明,声明称:刘鑫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刘鑫对江歌的称谓)妈妈,愿给与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大量的钱!但以刘鑫如今的工作能力,也只有向三叔妈妈说声淡白的:真的对不起!刘鑫还表明:一审法院的程序流程违反规定、毫无根据、社会道德审理,彻底抵毁了刘鑫与三叔的真正情感和具体情况。刘鑫说:“为了孩子,为了更好地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更好地我与三叔绝代友谊的真正重现,我必起诉!”
案件回顾:
2016年,出国读研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身居所的大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任陈世峰残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区裁判员因此故意伤害罪和恐吓罪被判被告陈世峰刑期20年。2019年10月,江秋莲以人格权侵权行为为由对刘鑫提出诉讼,并理赔两百余万余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审判觉得,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域上学的美女学生,针对深陷窘境的同胞们施以援手,给与了真心实意的在意和协助,并因而遭受不法侵害而丧失性命。其不求回报协助他人的行为,展现了中华中华民族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和公***秩序相切合,应予褒奖;其遭受不法侵害,理当获得法律法规救助。刘鑫做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施救者,在事故发生以后,不但没有心存感恩并对死者家属给与体恤和宽慰,反倒以不合理语言相激,进一步加剧了别人的痛苦,其个人行为有悖常情人情世故,应予声讨,理应担负刑事附带民事义务并压力所有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