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物业法规定物业费收取标准,有法律依据吗

从2017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调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多层住宅物业费政府指导价上调0.2元/平方米,高层及带电梯住宅不做调整。住宅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最高70元/车·月。

2月21日,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通气会,两部门在对我市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价格监审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乌鲁木齐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首府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具体规定。2017年前的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仍按旧标准执行。

首府物业管理起步于1994年。截至2015年,全市登记注册及备案企业600余家,物业服务项目建筑面积近1.02亿平方米。从业人员近3.5万人,为我市82.26万余户、239万余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扩展资料

临时进入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住宅小区业主拥有产权(使用权)的车库或车库内车位,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照明用电费用),多层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小区、混合住宅小区分别按照其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

人民网-乌鲁木齐规范住宅小区物业费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