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法理学方面的强人。什么是“法律进化论”呀
法律进化论可在两种意义上理解。
其一是指的一本书,即日本学者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中文版2003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但仔细读过这本书可以发现,穗积陈重所谓的进化事实上与达尔文进化论意义上的进化并无多大关联,他是在隐喻的层面使用“进化”一词的。
其二是指关于法律演变的一种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代表学者有斯宾塞、哈耶克和霍姆斯等人。这方面的中文文献可参考刘春兴等人的文章,即前面提到的《当法学与进化生物学相遇——进化法理学的兴起与展望》,以及现在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就读的陶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