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年龄上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每年征兵时,如果是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符合入伍年龄标准,当年为入伍的,二十二周岁之前仍可参军入伍。如果是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前已满十七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女性,符合入伍年龄标准。如果是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二十四周岁。针对是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其本人自愿参军,年龄可放宽到二十四周岁。为了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同时可征集部分满十七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女青年年龄满十八至十九周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十七周岁的女青年。确定属于中华人民***和国国国籍,家里无人从事黑社会性质的工作,没有进过少管所,没有任何的前科,如强奸,抢劫,偷窃等,没有被开除团籍,党籍,开除公职,学籍,厂籍等,有一项不满足,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当兵:
1、首先要满足年龄要求并且必须通过所在地的征兵单位的体检合格之后的人员方可以参军入伍。
2、男性公民年龄要求:年满十八周岁到二十周岁,高中学历其中含中专学历、或者职高、或者技校等学历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包含高校在校生;
3、如果是大学大专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二十四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