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时可以让嫌疑人签一些民事上的文件吗? 有无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不可以,法律上禁止律师在侦查阶段给嫌疑人带物品包括信件等。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的通知

第十三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传递违禁物品;

(二) 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

(三) 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罪犯使用;

(四) 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五)实施与受委托职责无关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的行为。

扩展资料: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方式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

1、普通刑事案件。我国刑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会见监狱 在押罪犯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律师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