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疑难
1、何某构成盗窃罪,抄表员构成***犯。
2、首先,何某与抄表员有***同的盗窃故意,其次,也实施了***同的盗窃行为。从主观上看,抄表员与何某虽有串通,属于***同犯罪人之间的犯意联络,二人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客观上看,其***同行为属秘密窃取“电”这种商品的行为,其行为相对于电业公司来讲是具有隐秘性的。
3、何某只是抄表员,并非电的直接管理者或所有人,所以基于其职务并未形成对电的直接管理或占有,不符合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另外,其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实为盗窃后的“分赃”行为,不宜认定为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