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如何申请保全

解散公司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保全:一般可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认定属于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予以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