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版)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参考资料:

政府网-中华人民***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