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和一位民企老板聊过天,他说他只给70%有价值的员工办理了社保,其它不给。他是如何规避法律规定的呢?
问题1:有两种办法。
(1)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即可,即俗话说的给老板打黑工。这里处理的关键是怎么在会计方面做帐,即把支付给“黑工”的工资转为其他形式的合理费用。
(2)从劳务派遣公司要劳动者。这样劳动者的社保就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而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有些用人单位同时会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自己给自己输出员工。这虽然是法律禁止的,但也很难查出来。(这样做的好处是,比如,他应支付每位员工每月3000元工资,然后给员工按3000元的标准买社保。现在,他弄个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按最低工资给员工发工资与买社保,这样可以逃一部分社保)
问题2: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什么公司,即使是外企,都必须买社保。PS:你说的题外话很合理,我也有深刻体会。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经济确实有负面影响。用工成本的提高不但没带来工人福利增加,反倒是欠薪现象越演越烈,通货膨胀加速,甚至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导致中国制造业在世界的份额被东南亚慢慢地占有。当然这是我个人观点。提供劳动者福利绝对是我们社会应该前进的方向。但如何去实现是另一回事。
问题3: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查查它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是法定的不变的,您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算算。这些网上都很容易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