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原告上诉与被告上诉有什么区别?

不服一审判决,原告与被告上诉的区别是诉讼请求不同,不上诉的一方意味着同意一审的判决结果,人民法院会针对上诉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称呼主体不同,上诉的一方被称为上诉人,未上诉的一方称为被上诉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及判决结果,说明上诉的具体请求,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进行改判,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民事诉讼的诉讼费一般情况是在,起诉或上诉时由当事人进行预缴纳,判决结束后由败诉的一方承但,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费。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负责原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被告可以自己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案件,原人民法院需要在被告提交上诉状的三日内将上诉状及案件的案卷、相关证据等材料移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