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被判刑20年,道德法律到底哪个更重要?
在河北武安市,有个“女强人”。曾经,她是闻名全国的“爱心妈妈”,如今,她是站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她叫李利娟,曾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其实我觉得李利娟是一个过大于功的人,怎么讲呢。
李利娟通过收养孤儿来套取国家的补偿金,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可能在外面,李利娟的名声可能真的像她的名号听起来一样是个爱心母亲,但是从当地的居民可以得知,李利娟其实也是一个黑社会,她欺压农民,但是又看她另一方面,二十多年来,李利娟***收养了118个孤儿。
大点的都已经结婚、上大学、考了公务员。从孩子们口中,大致可以判断,李利娟是个不错的“妈妈”。某种程度上来说,她的“功德”是看得见的。但是爱心并不是她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慈善归慈善,法律归法律,有爱心是对的,但是它进行一些刑事犯罪,去敲诈勒索,伪造印章,同时扰乱社会上的秩序等等,这就是不可饶恕的,所以我觉得李利娟是罪有应得。
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在不触犯法律的底线上面来进行我们的慈善与爱心这是未尝不可得,所以我们一定要认清现实,不做打法律擦边球的人,因为这样迟早会有一点会倒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