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对亲属政审新规定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二十)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