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指南

涉外婚姻登记指南

你有了解过涉外婚姻登记指南吗?我国居民与国外居民、港澳台居民结婚都是需要很多证件的,所走的流程也和大陆居民不同。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涉外婚姻登记指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涉外婚姻登记指南1

一、涉外婚姻登记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材料除了双方一起携带的三张二寸结婚登记照以外,双方还得各准备其他证件,具体如下:

(一)我国大陆公民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双方无直系血缘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我国港澳台公民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有效通行证

3、港澳台公证机构出具的双方无血缘关系的证明文件

(三)外籍公民所需材料

1、其国家大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证件

注意:

1、如果是两位外国人在我国领证结婚的话,其还得增加一项证明:双方中任一方在我国长期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文件。

2、另外,外国公民所出具的文件倘若是外文的话,则还应该去指定地点进行文件翻译。

二、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1、提交申请

2、审核

涉外婚姻管理机关会对新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此时新人只需要配合询问即可。

3、颁发结婚证

审核通过,则给新人是否每人颁发一本结婚证;不予通过的话,则给新人出具一份含括不通过理由的说明书。

涉外婚姻登记指南2

一、对外婚姻生活如何申请办理离异

1、对外同意离异能够到国内住户常住户口所在区域的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异;

2、必须有效证件:自己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护照签证或旅游有效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中国申请办理的不可以申请办理。

4、假如一方不允许离异,能够委托律师在中国诉讼离婚,实际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办理手续。

有关涉外婚姻离婚,在我国《民法总则》第147条要求:“中华人民***和国中国公民和老外完婚,可用婚姻生活缔约地法律法规,离异可用审理案子的人民法院所在区域法律法规”。在不一样国藉的被告方(包含无国籍人)离异难题上,在我国选用的是人民法院所地法的标准,以审理离婚纠纷的人民法院所属国家(地域)的法律法规为准据法。以中国人为一方、老外为另一方的离婚纠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可用中国法。由别的国家(地域)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可用相对的国家(地域)的法律法规。

二、对外婚姻生活诉讼离婚程序

(1)地域管辖

在中国完婚并居住海外的侨民,如居住国人民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生活缔约地人民法院所管为由未予审理,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生活缔约地或一方在中国的最终居所人民法院所管。

在国外结婚并居住海外的侨民,如居住国人民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藉隶属国人民法院所管为由未予审理,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居住地或在中国的最终居所人民法院所管。

中国人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定居在中国,无论哪一方位人民法院提到离婚诉讼,中国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应由所管。如海外一方在居住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一方位在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诉人民法院应由所管。

中国人彼此国外但未居住,一方位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应由上诉人或是被上诉人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所管。

(2)带上有关起诉原材料到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到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批给予立案侦查。

(4)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和国行业内没有居所的被告方送达起诉公文,能够选用以下方法:

①按照受送达人该国与中华人民***和国缔约或是相互报名参加的国际性不平等条约中要求的方法送达;

②根据外交途径送达;

③对具备中华人民***和国国藉的受送达人,能够授权委托中华人民***和国驻受送达人该国的领事馆委托送达;

④向受送达人授权委托的应由代其接纳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⑤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和国行业内开设的意味着组织或是应由接纳送达的子公司、业务流程代办公司人送达;

⑥受送达人该国的法律法规容许邮寄送达的,能够邮寄送达,自邮递工作日内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还,但依据各种各样状况足以认定早已送达的,期内期满之时视作送达;

⑦不可以用所述方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示工作日内满六个月,即视作送达。

被上诉人在中华人民***和国行业内没有居所的,人民法院理应将起诉状团本送达被上诉人,并通告被上诉人在接到起诉状团本后三十日内明确提出答辩状。被上诉人申请办理推迟的,是不是准予,由人民法院决策。

(5)开庭审判并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