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指导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作;负责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等意见。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组织教育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1.组织教育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及群团等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
3.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行政财务装备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承担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监狱劳教管理科
监督检查《监狱法》和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管理对罪犯、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改造、生产(习艺性劳动)、生活卫生防疫和警戒等工作;监督办理罪犯、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加减刑(期)、狱(所)外执行、保(所)外就医、提前释放(解教)等有关手续;负责市监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六)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
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政策理论的调研工作;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助省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经济仲裁机构登记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八)律师公证管理科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律师、公证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和公证员任免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律师、公证执业机构和律师、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工
作。
(九)法律援助管理科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警务处)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4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
设置中***濮阳市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司法局监察室(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4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