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问题,法律案例求解,购买人A与卖房人B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后,A付了首付款,后第三天B得病成为植物人

你好,我是学法律的大三的学生,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查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释,看了课本,咨询了我们专业老师之后总结出一下几些建议,望能帮助到你。

第一,我们先进行和解。你可以拿着合同书先到他大女儿那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说明其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一点你可以放心,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地。即使卖房人不是房子的唯一所有人,但因为你事前并不知情属于“善意取得”,所以你们之间的合同合法有效,不得任意撤销,义务人必须如实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义务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由他监护人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责任有返还首付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因为准备买房所做一切花费的时间,钱等信赖利益损失。定金你用不上。她大女人不是想独吞吗,你把钱交到她手里不行吗。钱跟房子不都一样吗。

第二,在你向她说明利害关系之后,她执意不履行去登记过户义务之后,你就到法院起诉。起诉就是有点费事,麻烦。但是可以很有效地维护你的权利。因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起诉前,你给他的二女儿打个电话,把情况向她反映一下,最后对她二女儿说:你们尽快解决,我会在几天之后向法院起诉。我的合同法老师说,起诉的话,你就拿着合同书作为证据就行,你需要向法院陈述,你很需要这个房子,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才达成这个合同,并且如果房子不过户给你的话,有可能引发继承上的矛盾纠纷。一般的情况下法院会指定监护人,然后履行义务的。因为现在合同很重要,在政策上法院会做出有利于权利人的判决。你肯定会从法院得到应得的的。

最后,预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