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伤鉴定轻微伤的标准
法律主观:
轻伤鉴定标准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量刑:故意伤害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处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处罚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人;(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法律客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Oc_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O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