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96条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我理解的96条属于侵权责任。首先从责任主体上看,违约责任局限于合同当事方,而96条所针对的对象显然并不局限于合同当事方(如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双方),其责任主体更为广泛。从立法内容看,96条只规定了赔偿责任,并没有包括到其他违约责任,在特定主体情况下(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规定了十倍赔偿,远远超出了合同法意义上的赔偿或违约责任。因此我认为是侵权责任,属于与侵权责任法相对应的特别法。
我理解的96条属于侵权责任。首先从责任主体上看,违约责任局限于合同当事方,而96条所针对的对象显然并不局限于合同当事方(如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双方),其责任主体更为广泛。从立法内容看,96条只规定了赔偿责任,并没有包括到其他违约责任,在特定主体情况下(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规定了十倍赔偿,远远超出了合同法意义上的赔偿或违约责任。因此我认为是侵权责任,属于与侵权责任法相对应的特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