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与执政党也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的正确含义?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在于唤醒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宪法不仅仅是笼统意义上的“国家根本大法”,它更是管政府的法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制度的笼子”,更是“宪法的笼子”。各级公务人员,政府机构,各种行政作为,必须在宪法框架内活动,必须有崇高的宪法敬畏感,把依宪作为放在最高处。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在于唤醒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让“依宪治国”在公众舆论中完全“脱敏”,“国家宪法日”和每年的“国庆”一样,给人民群众所传递出积极的守法意识,坚定人民群众拥护宪法和捍卫宪法的热情与决心,使守法意识随着“国家宪法日”的诞生而逐步融入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基因之中。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在于唤醒广 大公众参与依依法监督的意识。法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除了需要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平裁决、打击邪恶、弘扬正义,也需要广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只有公众提升了宪法敬畏感,时时拿起宪法公器,监督政府,督促政府,公权力才不得不在法制、宪法和规则的框架内活动,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其既显示出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信心和诚意,也标志着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又进入一个新的里程。让越来越多民众 的“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让全社会养成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合法诉求的习惯,而不是靠一味的“缠访”“闹访”来解决纷争,彻底终结“信访不信法”,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铺实道路。(内容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