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条约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双边条约是指两个国家一对一签订的国际条约; 双边,指由两个方面参加的;特指由两个国家参加的。多边条约:三个及以上的多个国家***同签订的国际条约。多边,由三个或更多方面参加的,特指由三个或更多国家参加的。一般指参加同一国际组织或某个活动的多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双边和多边的划分,是按照缔约方的数目确定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就彼此间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关系,为确定各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七条 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前款规定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是指:(一)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二)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协定;(三)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四)同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条约、协定;(五)缔约各方议定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六)其他须经批准的条约、协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双边条约和重要协定经批准后,由外交部办理与缔约另一方互换批准书的手续;多边条约和重要协定经批准后,由外交部办理向条约、协定的保存国或者国际组织交存批准书的手续。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