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属于孩子还是家长?

第一,父母是否有保管压岁钱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压岁钱属于赠与,那就是属于孩子的,但是作为父母,可以有管理权。比如说,8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那么父母可代为保管,但是到了8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孩子,家长可以跟他们协商这个钱怎么用。

如果用于家庭的***同支出,则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假如孩子不同意,那这钱就不可以用。但如果用于孩子们的自身事情,比如兴趣班、保险购买,或者孩子个人的其他支出,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本案中的两名子女已超过8岁,压岁钱就应该与他们协商使用。

鉴于子女由母亲单独抚养,压岁钱理应还回到子女的手中,母亲可代为保管,不能再保管在父亲那里了。

第二,13岁的子女是否具有法律诉讼的能力。

根据法律,13岁,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由其监护人,担任法定代理人进行起诉。

在本次压岁钱起诉案件中,两名13岁子女均由他们的母亲吴某抚养,吴某系其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本案与周某对峙的,还是他的前妻吴某。

归根结底,本案很有可能是吴某与周某矛盾激化所致,13岁子女只是按照母亲要求去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父子关系,激化到这种地步,其实也挺遗憾的。

第三,父母应该怎么对待孩子的压岁钱。

从法理上,孩子的压岁钱是他人给的,应当属于孩子获得的"赠与"。获赠的财产,也应该属于孩子所有,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

如此,父母只具有帮孩子保管压岁钱或为了孩子利益专项使用压岁钱的权利,私自挪用是违法的。

很多父母认为压岁钱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这种说法是不符合法律事实的。因为在家长互相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并没有进行直接对话或财产交换,应属于两个并行的赠与行为,不能直接"忽视"掉孩子,将其"合并"成一个行为。

本次案件中的两名13岁子女应该已经过母亲吴某同意,要求父亲周某归还自己的压岁钱。在周某与吴某已离婚且子女归母亲抚养的情况下,周某仍然拖延不还压岁钱,属于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听了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启示呢?

在我们中国的传统过年习俗中,给孩子压岁钱几乎是一件逃避不开的事情。很多父母都习惯性替孩子保管,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地认识下小孩压岁钱的权益问题了。

可以代为保管或者用于孩子个人利益的事情,但绝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挪为私用或者家庭***用,否则就涉嫌侵犯子女的财产权益了。

清楚了压岁钱属性,我们再来探讨下怎么帮小孩管理压岁钱的问题了。

有些父母因为怕被别人说惦记小孩压岁钱,或者怕被小孩埋怨,就丝毫不管压岁钱的保管使用问题了。这也是不好的。

万一小孩把压岁钱挥霍了怎么办?从人情上来看,压岁钱基本还是属于从父母兜里面出去的钱。这很容易理解,别人给孩子压岁钱,难道我们好意思不给别人家孩子压岁钱吗?

虽然法理上不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但人情上还是免不了这种事实。

被小孩挥霍了,其实浪费的是自己的钱,让人可惜。毕竟谁家挣钱也不容易。

如果孩子因此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那就更不好了。

坚决不能惯这种毛病,父母有责任引导!

所以说,压岁钱还是要帮小孩管理的。

建议在全管与不管之间,根据实际情况,把握一个合适的度。

如果小孩对压岁钱的保管有自己强烈的意愿,建议按比例交一部分给他们管,或者全部给他们管。如果他们自己能管得好,父母后面就没必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彻底放权!

如果小孩对保管压岁钱没什么兴趣,建议引导他们早日学会管理压岁钱,给点钱慢慢尝试。

如果小孩花钱很厉害,大手大脚的,压岁钱就不能给他们管了,父母可全权处理,都用于他的教育投入上。

我见过有些小孩叛逆心比较重,年纪轻轻不想读书,攒了点钱就独自溜进社会打工去了,让父母好难找。这种情况要注意管控,尽量是软硬兼施,有理有据,也有手段!

每家的孩子,每个孩子,对于钱的态度和管理能力,都各不相同。父母们还需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套适合他们的管理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

记得小时候,我们家三个孩子,我是老大,对压岁钱的管控欲望是非常强烈的,父母怎么都“骗不走”我的压岁钱。

因此,我也是最早开始学会掌管个人财务的,包括后面怎么花钱,怎么赚钱,都是自己独立想办法,实在不行了再求助父母亲人。

弟弟和妹妹,似乎对管钱就没那么大的兴趣了,压岁钱被父母“骗去了”一些,代为管理。他们程度各不相同,但都基本没有做到所有的压岁钱全管。

其他家庭具体是怎么管理的,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跟各自父母的态度也有很大关系。

我见过严得厉害的,也有松得不行的。

管得严的那种,小时候比较听话,但一长大,脱离父母的掌控后,在学校容易跟着其他同学,报复性消费。最后能不能醒悟过来,就看父母怎么沟通、怎么教育了。

管得松的那种,小时候花钱就比较随意,延续到长大。感觉他们对钱没有那么的急迫感,但就是不容易存下什么钱,甚至偶尔需要父母接济生活。

很多孩子应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