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法律高于道德?
法律并不能说高于道德,法律应该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的。并且道德的涵盖面大于法律。法律比较生硬滞后,道德更加贴近现实。道德是对法律的补充。 在何为罪,何为非罪,何为公正,何为不义这个最为重要的问题上,法律必须借助道德判断。为什么侵害他人权益必须受到惩罚,故意杀人必须判处死刑而不是终身监禁,为什么抢劫罪的起刑要比盗窃罪来得重,这些问题是再怎么用逻辑推理也是说不清楚的,最终只能来源于立法者的道德判断,来源于公众对公***利益的主观评价。其实,就算是法律处处标榜的公正一词,归根结底也是一个道德规范,其内容也不可能由理性推理获知,而只能是社会基本道德律的体现。
事实上,法律本来便与道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应以后者为基础。任何一种法律,如果想获得公众普遍而自愿的认同,就必须遵循和体现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律,就不能无视绝大多数民众的道德***识。否则,这样的法律只能是少数精英自身利益的体现,谈不上理性,更谈不上公正。那种认为法律高于道德,司法应免除一切社会舆论影响的观点不仅是无知的,甚至是虚伪的。持有这一观点的人,不是自诩为先知或哲学王的“天才”,便是试图以一己之私替代大众公益的“权贵”。承不承认公众的道德评判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根本,乃是民主制度和专制制度的核心差异!
在现代社会,法律显然是重要的,有着道德所不能替代的功能,但这仅仅是由于一些基本的道德律对于维护社会的和平与秩序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予以保障。在任何时候都绝不可以依法治国为借口,忽视甚至蔑视那些民众千百年来一直默默遵循,而在特定情境下又能激起海啸般公众舆论的道德准则。最好的折衷之道是,在立法上尽可能地反映绝大多数公众所信从的基本道德律,在司法上将基本道德律和程序正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法治同时具备一般理性与基本道德的双重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