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规范要求单体工程不能使用二家公司生产的混凝土
没有,不能用没有资质公司的
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国家对预拌混凝土采用生产资质认定制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方可生产和供应预拌混凝土。现市场上个别单位、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生产、供应和使用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给本市建设工程带来极大的质量隐患,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农村自建房)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对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将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工程不准验收或不予备案;对无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严禁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委托无资质企业或个人代为生产预拌混凝土。
三、重点工程项目或相关预制机构企业经批准自建搅拌站,仅限于对本项目工程和本企业内部供应,禁止对外销售预拌混凝土。
四、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及个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且公示,并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五、我市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的企业***有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