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开宾馆法律风险防范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租房子这个词的含义,就是跟房东签订合同,上面写清楚了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要求去操作,在此期间房子归租房者所使用。

开宾馆属于个人行为,虽然房子并非租客所有,但根据合同规定是有使用权利的,所以房东无权来干涉租客的所有行为。

开宾馆是为了做生意,也是工作的一种方式,如果是房东来住,在合同以内的空间,房东对于宾馆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客人,不造成别的问题,该收费收费,这是正常的手续流程,公是公私是私,两个事情没必要扯到一起。

人家开宾馆不是做慈善机构的,也不是义卖的。要知道开宾馆也已很大的风险,就拿小县城来说,开宾馆必须要选择一个位置比较中心的,停车方便的,价格合理的,条件设施完善比较卫生的,周边有便利店的,这对于顾客的选择至关重要,也是促使顾客留下的理由。但如果去选择一个以上条件不满足,位置相对偏僻的,人流量比较少的,却一少二的那生意就比较冷清,门可罗雀现象也不足为奇。

同时宾馆每天都在消费,即便是没有人上门,也必须每天打扫和清理卫生,这也是隐形的消费和人员工资的浪费,既然开宾馆很显然房间很多,那估计个人还是必要的,完全依靠一家人来处理,每天就只剩打扫卫生了,别的事情就甭干了。

所以针对此类问题完全可以当作正常的问题来处理,要不然宾馆是房东开得无话可说,再说宾馆还有淡旺季的原因,还得各种促销活动,如果都这样做,宾馆还有开下去的必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