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一、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1、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下:

(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2)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劳务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

2、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

3、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