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怎样看待迷信一说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如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把正常的宗教活动误认为是迷信活动,从反对迷信活动的立场出发,禁止、抵制或打击正常的宗教活动,从而干涉和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另一种是把迷信活动误认为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认为制止迷信活动就会干涉和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因为宗教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是有严格区别的。
第一,宗教一般有悠久的历史,有创立本宗教并由信仰者崇拜的教主;宗教有自己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了宗教仪轨,并且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迷信一般是由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它本身没有教主,没有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的仪轨,没有固定的场所。是由神汉、巫婆、风水先生等因时因地因人而从事的比较原始和低层次的巫术活动。
第二、宗教都有信教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团体和组织有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教职人员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各宗教并且还开办各种形式的宗教院校。迷信活动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没有政府认可的团体和组织;对于从事迷信职业的人员来说,没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更不可能开办院校;迷信业者没有固定的场所,呈现单个分散和游击式活动的状态。
第三、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对社会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对自然科学如医学、天文、建筑等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很深的影响。迷信活动不是一种系统的世界观,没有系统的哲学理论,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是相悖的,是一种滞后于时代的思想意识。
第四、我国当前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等,都由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63页)而迷信活动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反对、禁止和取缔的行为,不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