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承诺书无效
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的情形为承诺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承诺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承诺书违背公序良俗的;承诺书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的以及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当事人做出承诺是否受到胁迫;3、当事人做出承诺是否受到欺骗;4、承诺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5、承诺内容是否侵犯他人利益;6、承诺书签名是否是当事人亲笔签名;7、承诺人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