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自己写好起诉书,然后直接寄到法院吗?

写起诉书,可以自书,也可以代书,请律师或者,其他人代替。送达起诉书,可以持有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去交,提交诉讼状根据被告人数再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手续,也可以邮寄,目前没有规定不可以以快递方式邮寄诉状到法院。

法律分析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其条款所称的递交,未明确规定是以何种方式递交。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立案。对于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立案的,因本人或代理人不能亲自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预交诉讼费,法院对于起诉材料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审查等带来诸多不便。同时法律规定,法院对于立案审查期限为七天,七天内必须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以邮寄、邮件方式立案的当事人,因为当事人与法院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法院在七天审查期限内无法确定能否立案。因此,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法院递交为妥。要想确定可不可以邮寄,可以到该法院的网站找到该法院立案庭的电话,打电话过去问,这样就最保险了。有的法院的网站不一定会公布立案庭的电话,但是只要有法院的电话,就可以打电话过去问立案庭的电话。问到了立案庭的电话之后,就打电话过去问立案庭的法官。当然如果是很紧急的,可以同时采用邮寄提交和现场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