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方法
法律分析:(1)卫生填埋这种处置方法简单、易行、成本低,污泥又不需要高度脱水,适应性强。填埋场产生的气体主要是甲烷,若不采取适当措施会引起爆炸和燃烧。(2)土地利用污泥土地利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费用低、有机部分可转化成土壤改良剂成分等优点,是较有发展潜力的一种处置方式。(3)焚烧污泥干化后进行焚烧是较为普遍的处置方法。它能使有机物全部碳化,杀死病原体,可较大限度地减少污泥体积;但是其缺点在于处理设施投资大,处理费用高,设备维护成本高,而且产生强致癌物质二恶英。(4)污泥堆肥污泥堆肥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利用污泥中的微生物进行发酵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四十九条:“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人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十六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十八条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