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残疾人由于身体不便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因此成立了残联帮助他们。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一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

 2、核发《中华人民***和国残疾人证》;

 3、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享”;

 7、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8、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二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七、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红领巾助残”、“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本地区残疾人状况调查,协助乡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实施纲要的意见和措施。

 二、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世界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社会理解、关爱、帮助残疾人。

 四、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反映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享”。

 六、管理和指导村级残疾人协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七、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四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同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上级残联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