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超车扣几分

右侧超车扣3分。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时,可以借道或者变道行驶,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让所借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

2、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

3、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快速车道的车辆正常行驶时,允许借道超车,但超车后立即返回原车道;

4、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5、快速车道行驶的车辆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及时变更到慢速车道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四十四条 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遇有载运物遗洒、飘散和驾驶人、乘车人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停车处理时,应当在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