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法律体现了纵向法律关系

纵向法律关系又称“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或不对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在于:(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或不对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随意放弃。

最典型的纵向法律关系行政关系。比如,交警指挥警察,双方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命令与服从、监督与被监督等关系)除非合法程序,不能随意解除(急救车)

当然,若警察下班脱下警服,去超市购物,就不是行政法而是民法来调整的法律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