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

一般交付延期都会有个限度,像北京一项目宣布延期一个月交付。合肥房地产协会发布《关于合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通知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全面复工。虽然政府有承诺开发商因疫情影响导致楼盘延期交房,但并不是没有期限的,合理延期是顺延。耽误工期1个月,延期1个月;耽误工期2个月,就顺延2个月。如果工地停工1个月,开发商却延期好几个月,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要钻这个空子,开发商则必须罩明要进行赔偿。而那些趁着疫情延期半年甚至一年的,手闷侍大家如果遇到了这类情况,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经查,2020年1月24日,省应急委员会启动突发公***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第一条“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以及《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建筑施工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化解有关法律风险指南》(广市建局〔2020〕55号)第一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执行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延迟复工,导致房屋不能按期交付、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期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将相关时间顺延至企业复工后的合理时间,并免除相应期间不能履约的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合理顺延房屋交付时间。

国家对住宅装修保修期限有规定吗?

有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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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