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禁止吃狗肉,为什么日本还没有立法

日本的《关於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於建设人与动物***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原文网址:/4n6mPo.html

日本本来就有相关法律,不用特地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