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规定什么各部门按照职责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具体如下:

第三十九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

扩展资料: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国家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实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并检查执行情况。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性重大案件,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2、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

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3、一个完善的情报系统,一般应包括:

(1)定题情报提供服务系统;

(2)快报编辑系统;

(3)文摘杂志及索引编辑系统;

(4)情报检索系统;

(5)文献翻译及复制服务系统。

4、为提供有效服务,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搜集、整理和加工功能,简称输入功能。按照系统的目标和服务对象的需要,搜集情报资料,整理、加工成所需要的载体形式。

(2)存储功能。将整理好的情报资料保存起来,同时将加工好的二次资料存储在相应的载体中,例如印刷版、缩微版(胶卷或平片)、机读磁带或光盘版等。

(3)检索功能。读者按规定的方法或规则,从目录、索引、文摘等载体中找到所需情报。情报资料可以采取人工传统方式或者现代化技术手段(例如,电子计算机)来检索。

(4)编辑出版功能,简称输出功能。存储的情报资料或数据,按系统的服务对象编辑成册。例如,书本式文摘、索引、年鉴、数据手册或其机读形式。

(5)咨询服务功能。为读者提供查找文献资料的途径和方法,以及解答情报业务等问题。

情报系统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需要经过系统分析、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系统调试、评价和运行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