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琐有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1、强制猥琐有谅解书可以酌情判缓。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符合判决缓刑情形的,可以判决缓刑。

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

1、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成立首先要求使用强制手段,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谓暴力,即对被害人的身体强制使其不能反抗的一种方法,如殴打、强行按倒、拖、拉、撞、强行拥抱亲吻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的一种强制力,使其不敢反抗,如威胁、恐吓等等,而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方法,如催眠昏睡、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等。这里的暴力应当是比较轻微的,诸如杀死或者伤害的暴力形式,不构成本罪。

2、其次,使用强制手段是为了顺利实施猥亵或者侮辱行为。两起案件的强制性体现了违背被害人意志性。笼统来说,猥亵或者侮辱,均是性行为以外的、但与性行为有关的性刺激或者性满足行为,其主观动机大多为无聊心理作祟,这是二者的***性特征。

3、但是,刑法既然区分猥亵与侮辱,毫无疑问,是有区别的。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猥亵主要包括与他人强行拥抱、接吻,抚摸敏感部位,强行脱光衣裤抚摸身体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另一种是强迫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而所谓侮辱,一般来说是不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身体的行为,如对被害人露阴、面对被害人手淫、强拉被害人的衣服、偷剪被害人的发辫、不怀好意地对被害人围追堵截等等。比较而言,猥亵是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而侮辱则有一定的空间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