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籍法律上可以接受无国籍人士

义务

无国籍人对目前所居住的国家负责,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权利

不受歧视:不因为种族、信仰、原籍而受到所在国的歧视。 向法院申诉的权利,无国籍人有权向所在国法院提出申诉。 行动的自由,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应给予无国籍人,在其居住地和所在国家自由行动的权利。

待遇

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必须给予无国籍人以一般外国人所获的待遇对待。各国的国籍法有不同的对无国籍人士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但一般不低于所在国对于外国人的规定。

以下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所必须给出的待遇:

公***救济:在公***救济和援助方面,给予其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身份证件:无国籍人所在国家,对在其领土内不持有旅行证件的任何无国籍人,发放身份证件。 财政征收:不得对无国籍人,征收额外或高于其本国国民的任何捐税或费用。 入籍:应便利无国籍人入籍或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