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关于居间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法律对居间合同没有规定,只对中介合同有规定。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中介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中介合同是有偿合同,中介人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居间合同不能随时解除。找法网提醒您,只有在以下情形出现的前提下,才可以解除居间合同:
1。因不可抗力;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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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