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这部影片的立意是什么?

《刮痧》应该是一部能够引发我们许多联想的影片。由“刮痧”引起的这场诉讼风波终于结束在圣诞之夜,给这个温馨的夜晚增加了更多的人情味儿。许大同可以放心地回家与他的妻子和儿子团聚了,等着他的不再是美国的法律和警察,而是两个对古老中国特有的“刮痧”表示尊重和理解的朋友。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好莱坞式的结尾,说明郑晓龙这些年在美国总算没有白呆。

故事发生的精神文化背景是叙述者对于中美两国存在着某种差异的认可。具体情节有可能受到一个类似案件的启发,但这并不重要。事实上,差异可以被叙述者制造无数的故事出来。一个中国的老人用了“刮痧”这种方式给他的小孙子治病,在中国,这当然不会成为问题,但一个美国的儿童保护组织却可以因此把这个孩子的父母告上法庭。影片特别强调了这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叫许大同的中国移民在整个事件中受到的伤害。从这件事当中,我们不难发现美国人所坚持的一些原则其实包含着深刻的矛盾。以保护儿童权益为理由的这场诉讼,居然无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情感,甚至置事实于不顾,人为地切断这种情感,这难道是公正的吗?是不是也有点不太人道呢?这可能是影片最有价值的部分,它发现了自启蒙时代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那些法则,其实也是可以被挑剔、被质疑的,先天就带有不可摆脱的局限性。

文化相对主义倾向于强调非西方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这一点即使是在西方以外也是很容易得到理性上的认同和情感上的***鸣的。所以,和《洗澡》把目标观众定位于西方不同,《刮痧》倒显然是拍给国内观众看的。但这么快就让文化相对主义取得胜利还是显得匆忙了一点,有概念化和简单化的嫌疑。实际生活恐怕要比电影所表达的复杂得多。有一个细节不仅被叙述者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也被那几个儿童保护组织的志愿者忽略了,而这个细节有可能改变整个叙事的走向。

我们也许还记得,许大同在那个证明他已经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发奖会后,为了讨好他的老板,曾打了儿子一个耳光。作为一个父亲,许大同也许会有自己的理由,但从启蒙主义的普遍性立场来看,这个耳光应该比“刮痧”更有分量,也更能说明问题,是不能轻易放过去的。一般说来,“刮痧”更像是一场误会,因为它是可以通过实践来证实的。影片最终就是用了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而这个耳光说起来却有许多麻烦,至少它提醒我们注意,除了需要别人理解和认同的文化特殊性之外,全体人类还有没有应该***同遵守的价值准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这种复杂的辩证关系?如果普遍性是西方的一种权力话语的话,那么,我们对自身特殊性的强调,会不会加强了普遍主义的逻辑与力量?

这样看来,《刮痧》就显得有点就事论事了,而且急于解决问题。为什么不能留一点疑问让观众思考呢?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高。(解玺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