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司情况说明有法律效力吗,急 谢谢

一、首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承担规定如下: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同诉讼人。”)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同原告。

而且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相应资质证书造成合同无效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你们的行为,这里主要说明一下,承包单位的多错问题,其他的就不说了

2、简单的说:像你们这种行为法律是禁止的,在建筑工程中,发包单位、承建单位、施工单位的都必须有资质,对工程承包人违反资质条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依法应当认定无效,但立法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同,一般认定有效。

3、你们虽然签署了情况说明书,说明你公司是在明知对方没有资质,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将公司资质借给对方办理施工许可证,说明你公司有一定的过错。对外,表现的是你公司的资质办理的施工许可证。

因此,你们签署的情况说明但对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你公司和对方公司(如果发包方有过错)要***同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但是法律为平等的保护各方的权利,如果你公司赔偿了农民工的工资损失,你公司可以向对方建筑公司追偿。(这就类似于,企业之间相互拆借是违法,借款方还是必须还款给出借方)。

一般情况是,一旦发现某个单位无资质,整个合同就无效了,但是工程产生的工资,损失并不会因为合同无效而不需要支付,主要无资质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承担次要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有问题可以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