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保险销售地区,应该如何购买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看上了就买,不用顾虑太多,现在的保险理赔大部分实现了线上理赔,再不济可以将理赔资料邮寄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保险公司开设机构也可能会有一些侧重点,但是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销售。
在投保的时候如实填写自己的居住地,只要能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都没有问题,所以不要在意那些人说有机构就理赔一定好的P话!
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电销平台,或者保险公司会将自己的产品挂在一些销售平台上,通过网销渠道销售保险产品。
无论在那个渠道购买的保险都不用担心理赔的事情,因为理赔是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
如果从网上渠道购买保险产品需要注意的唯一一条就是条款。
保险公司未来发生理赔的时候一定是按照条款来理赔的,条款里面写的都没跑,肯定会赔,条款里面没写的或者模棱两可的,未来就可能会产生纠纷。
在哪儿不重要,网上购买,比如微信钱包里有微保险,支付宝上也可以买,不受保险区域限制
1、首先了解一下保险销售区域的由来:
我国地大物博,但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都不平衡,所以对应的保险分支机构分布也不平衡。出于监管需要和考虑,因不同保险公司的规模、经营水平、盈利水平的不同,所以才有了销售区域的出现。
2、怎样买:
不在保险销售区域,可以通过互联网(官方网站、代理网站、微信、支付宝等)投保。
3、关于理赔:
理赔没有区域限制,保险公司支持全国理赔。需留意的是支持全国理赔,需要快递资料到保险公司,或在线上传资料,可能操作性和时效性受影响。
就这些,希望能解答你的困惑。
《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这份文件中,放开了大部分人身险的异地投保限制,
重疾险可直接投保,没有异地限制,可以说是大大得利好。
而文件,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历这么久的 “保险异地恋” ,终于快要结束了。
能不能异地投保,由银保监会说了算。
2019年12月,银保监下发了最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办法》,允许保险公司线上全国经营,是对旧规定的修正。(2020年2月1日施行)
但也留下了空白,并没有明确经营区域是否受限制。
直到2021年1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才正式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句话的意思是,
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不用开设分支机构,直接全国投保。
也就是说, 无论你在哪个城市,都可以买 。
我们再对比2015年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在之前的规定中,
原则上其实是不允许保险公司跨省经营的,但合规的 互联网 、电话营销要符合有关规定。
但是是什么规定呢?
没有说,
而本次的政策则直接算开了口子,明确了规定是什么样的规定。
从此以后,大家就不必抱有异地投保的担心了,不限异地投保,全国可买。
其实早该如此了,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有没有分支机构,对理赔的影响已经非常小了。
而且,现在很多保险都是直接在线上理赔的,反而理赔效率还更快些,只要材料到位,理赔就很难出错。
但要注意一点,
全国不设分支机构销售,但有三种保险例外, 分别是费用补偿型医疗险、失能收入损失险和医疗意外险。
这三类保险,大家见得相对较少,影响不大。
而像是 重疾险、定期寿险、医疗险、保险期限 10年的寿险和年金, 则依然可以选择在网上异地购买。
等明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就没有异地投保这一说了,更不会影响到理赔,毕竟白纸黑字都写好了。
那么,在文件正式落地之前,异地投保对理赔有影响吗?
有人肯定担心:
投保写了个临时地址,算不算不如实告知?
到时候保险公司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拒赔?
没有影响, 这个可以放心。
有了新文件加持,借保险公司几个胆,也不敢不赔。
而且,从法律角度上看,这样做没有任何合同风险。
根据《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
异地承保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即便是异地承保,投保人持有的保单仍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在真实的理赔案件中,
还从没出现因异地投保而没拿到理赔金额的案例。
于保险公司方面,无论是从产品的免责条款,
还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核赔规则,
都没有对异地投保的相关要求。
甚至某些保险公司,已经提前把口子开好了:
而且一旦真的发生理赔,
保险公司看的是医院报告和报销单据,
按照指示在网上上传或者邮寄即可。
一般来说,重疾险只是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单据,
只要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是没问题的。
注意,部分保险公司会对医院地区有所限制 ,有限制的会明确提出,我后面会说 。
如果是线上理赔,则更加简单了,我接触的一些重疾险理赔案例,甚至不需要邮寄材料,直接线上拍照,非常方便。
所以, 异地投保不会影响理赔服务吗?
实事求是得讲, 这肯定会有一定影响的 ,如果当地没有分支机构,意味着没有 柜面服务 。
像是医疗险和意外险,可能会需要医院的原件(重疾险通常不需要),这时候就要把资料寄快递到保险公司,那么 时效性可能会晚个几天 。
所以,按照最新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的要求,在投保的页面要有以下的信息:
如果异地投保,要标明 “所在地无分支机构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
这也是出于对 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买是能买,赔是能赔,
但你得清楚这么样,万一要邮寄材料可能就会延长整个理赔的时间。
其实银保监会对互联网渠道提的要求不高:实事求是,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监管明确了消费者可以买,消费者也需要清楚异地投保可能理赔会慢一些的风险,其实就可以买的。
只不过还牵扯一方, 那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能明确说不想卖某个地区。
比如之前X琴人寿是不卖除大连人外的东北人的,只要你身份证输进去,就会提醒你不能买。(当然绝大多数保司没这个限制)
保司会通过技术手段,直接实现对用户的筛选,你没被筛出来,就是能买。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即便你异地投保了,也最好注意下 对医院的限制 ,有些地方医院检查出来,保险公司是不认的,常见的比如北京平谷、密云县、怀柔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山东省栖霞市、金乡县,河南省通许县和新乡地区医院等等。
(像这些地方,基本都是骗保的高发地,医院联合患者骗保,所以会上保险公司黑名单。)
如果你是这些地方的投保人,还非得买这些保险产品,那么注意了,不要去这些黑名单上医院就医。
当然,如果不牵扯这些问题,放心去买吧,银保监会做你的后盾。
这份意见稿,除了明确以后买保险可异地投保外。
还透露出了两个重要信息:
一个是针对保险公司的。
好消息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有些经营状况不佳的保司,就被出局了,不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需满足五个基本条件:
1. 连续四个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 , 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 ;
2. 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 B类及以上 ;
3. 人身保险公司 连续四个季度 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财产险公司连续四个季度的责任准备金回溯未出现不利进展;
4. 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5.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个要求比较基础,大多数保司都能达到要求,门槛不算太高。
但也有难度,毕竟偿付能力、风险评级、责任准备金等,都要求连续四个季度达标。
达到要求,才可以在互联网上销售重疾险、医疗险等人身保险业务。
达不到要求,该保司就被OUT了,
这个没得商量。
之所以这么样,就是为了防止一些经营状况太差的保险公司,本身自己的理赔状况就难以为继。
这时候看到互联网保险发展得不错,妄图薅一点互联网用户,改善下经营状况。
有了这个政策后,直接为这种企图心画上了句号,
想要来互联网发展保险业务,起码自己的发展也要正常。
而且如果保险公司还想经营“储蓄型”保险业务,比如年金险、增额终身寿等产品,门槛会更高。
1. 连续四个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 , 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
2. 连续四个季度综合 偿付能力溢额超过50亿元 ;
3. 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 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 ;
4. 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和回溯受到行政处罚;
5. 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6. 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每一条都不容易达到,目测能筛掉很一大部分保险公司,单就偿付能力溢额超过50亿元,就非常难了,很多保司的注册资本都没这么多钱。
因为某种程度上这些“储蓄型”保险,是能起到“吸储”的作用的,
如果规模太大,预定利率太高,容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所以,对这些产品的限制更高,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想在线上经营业务,还是有很多细节要求的。
第二个是规范人身险定价要求;
现阶段的互联网保险性价比如此高,靠的无非就是近几年的产品高速迭代,其实就是产品间无下限打价格战。
像重疾险那些网红产品们,超级玛丽、达尔文以及康惠保,为什么能快速崛起,隔一两个月就出一款更便宜的产品?
因为定价都是有问题的。
低估了未来疾病发生率,经营成本也自己倒贴了一部分钱出去。
这样的玩法,肯定玩不下去。
考虑到这个问题,《意见稿》限制了互联网专属产品预定费用率上限,有偏差必须及时修正,比如发生率、实际运营成本预判低了,等等。
另外,监管部门还制定了一个“定价回溯管理”的制度,出了问题,总精算师是要承担直接责任的。
看来,互联网保险会更“贵”了,互联网保险这块蛋糕,恐怕是要重新分了。
通过这些手段,会让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也会令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更为平稳,
像是前几年的“竞价 游戏 ”,争着比“你比我便宜100块,我比你多赔5%”这种情况可能不太会发生了。
看了这份文件,整个得监管方向是,
感觉风险可控的就开个口子,比如说异地投保;
感觉风险较大的就赶紧堵上,比如说对线上保司设立门槛。
有监管在,我们保险买得更安心了。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那就是找到一位专职专业的保险顾问,接下来的事都由他帮你解决。
在投保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保险产品有购买区域的限制,这种情况下还能买吗?买了之后会不会影响后续的理赔?
为什么保险公司会限制投保区域,不在投保区域能不能正常买?银保监会为了约束保险公司的经营,避免保险公司盲目扩张业务,影响保险服务,规定“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 。”
但是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很多事情都可以在网上解决,所以后来银保监会开始放宽对保险公司经营范围的地域限制,像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这几类产品都可以在全国进行销售和服务 。
但是保障期限较长的重疾险,依旧会有区域限制。这个限制主要是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要求,而不是对投保人的限制。简单来说,投保区域的限制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消费者能否异地购买保险,是没有任何规定的,可以异地投保。
异地投保理赔会不会有影响?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理赔成功与否和保障责任、 健康 告知等有关,与异地投保并没有什么关系。
但是在服务方面,或许会有一些影响。
个别保险公司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而且当地没有分支机构,线下服务就比较困难。
但是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互联网保险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现在有很多保险服务平台,不仅提供产品,还有非常优质的保险服务。
如何保障自己的后续理赔不受影响?如果在梧桐树保险网线上投保,即使是异地投保,梧桐树保险经纪强大的互联网客服团队也会全程提供保险服务,第一时间在线对接您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助开展后续保险服务,让服务更高效及时。
梧桐树的梧优理赔服务了千家万户,无论是哪个地区,都可以享受高效快捷的理赔服务:
理赔绿通: 梧桐树含特优渠道专线,第一时间在线对接保险公司,服务更高效及时;
超时未赔可先行垫付: 对于所有理赔案件,保险责任成立且资料齐全,保险公司确认复核无误,60天未赔获付的,由梧桐树保险网先行进行垫付,解决客户燃眉之急。
这个问题暂时真实存在,部分公司的产品只限定在某个区域内销售。保险资源分布十分不平衡,保险公司都喜欢在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地区扎堆,而偏远地区,能选择的也就几个大公司产品,性价比相对较低。
一些优秀的保险产品,性价比非常高,但只有特定地区可以购买。
异地投保,关键点在于保单的合法性和理赔的时效性。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规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保险机构参与***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原则上不允许保险公司跨省经营,但是符合规定的话,通过电话、互联网方式异地投保是没有问题的。
限制销售区域主要是出于监管的考虑,不同公司的公司规模、经营水平、盈利能力不同,为了方便进行监管,所以才对销售区域有所限制。
从法律角度来看,监管仅限制保险公司不得异地销售,但并未明令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消费者异地投保。通俗的讲,投保地区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而不是对消费者的限制,限定保险公司只能在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保险,但并没有限制消费者只能在自己住的地方买保险。根据《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异地承保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单权益不受任何影响,所享受的保障与其他人并无区别,仅仅只是服务不便。
现在经济发展迅速,交通发达,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在某地生活一辈子,变换工作及生活地都是很常见的事情。目前还没有保险公司对异地投保的客户出险拒赔的案例,异地投保,就像买香港的保险,产品只能在香港卖,但不妨碍我们去香港买,也不影响所买的香港保单的效力和保障。
所以对于异地投保不需要担心保单的合法性。
异地投保最关心的问题应该就是理赔问题。
只要是在保单保障范围内出险,全国都可以进行理赔,因为出险地与投保地不一致就拒赔,没依据,打官司也必输。
从理赔的质量来看,从出险认定到理赔金额,都不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但从理赔的效率上来看,还是略有差别。
如果本地有分支机构,出险后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手续,理赔速度非常快。如果本地没有分支机构,就需要先跟客服联系,时效性会稍微滞后。一般来说大多数保险公司基本都支持线上申请或邮寄资料进行理赔。尤其是小额保单,在线按要求拍照上传资料就能完成理赔,极大的提高了速度。实现线上投保及理赔将会是保险行业发展趋势,所有保险公司都希望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对于理赔时效无需太纠结。
对于理赔时效,保监会所采用的考核时效方法,并不会因为线上线下渠道购买或本地、异地购买而加以区别。
对于有问题的理赔件,即使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查勘机构,或当地有分支机构的合作保险公司协助。
综上所述,不在保险销售地区,觉得产品合适,想买就买吧,不需要有太多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