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对人性善恶的看法
柏拉图是古代、中古和近现代名副其实的教育家,他继承和发扬了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又受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的影响。柏拉图思想中最有影响的是其哲学思想,即《国家篇》和《法律篇》,他对教育的贡献至今仍熠熠生辉。但也有局限性和保守性。柏拉图重视教育的作用,其教育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功利性,他提倡公***学前教育,主张男女平等,忽视了人的个性和独立人格的发展,显而易见,其思想观点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自然而然柏拉图关于人性论的界定也是带有浓厚的阶级色彩。
柏拉图的教育观点与人性论观点紧密结合。他认为上帝把人分为金质、银质和铁质三等。据遗传因素与社会制度决定,奴隶社会中阶级统治具有合理性,可以说教育最终目的是人身上难以调和的东西——野兽性与天使性的统一。使人既不成为一头驯顺的绵羊,也不成为一头贪婪的狼。因此,教育不是广义意义上所说的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活动,而是阶级统治不可调和的工具的合理内核。在种种情况下,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即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恶论、性无善恶论等学说。
柏拉图认为,宇宙中万事万物的理性是人类灵魂的起源,人除了理性以外还有感觉、激情、欲望,导致人的灵魂中的理性的纯洁度较差,属于第二、第三等的理性。理智是灵魂中的理性部分,激情是理智的盟友,欲望是物欲骚动,三者和平***处就构成和谐的旋律,他们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行其是,是人性善的具体表现,体现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与探讨对人性的塑造。反之,则是人性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