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所谓的宪法是根本法,主要是指宪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即宪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征,综合的表现了宪法是根本法。
从形式特征上看,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最高性、制定主体和程序的特殊性;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体现在: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主权和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关的结构和职权(权限)这些最为根本的内容。宪法规范的是最为宏观的社会关系,即: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机关,国家与政党,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这些都体现了宪法内容与其他部门法内容的区别,即根本性。
宪法在部门法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母法,即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以宪法为依据,受宪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的制约。基于此,一切的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制定机关与制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法规,较一般的法律、法规更为严格,这样的规定,既是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性,也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的体现。